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标准:
1、企业资产
净资产600万元以上。
2、企业主要人员
(1)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。
(2)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,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;暖通、给排水、电气、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,且专业齐全。
(3)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,且施工员、质量员、安全员、材料员、资料员等人员齐全。
(4)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。
(5)技术负责人(或注册建造师)主持完成过本类别一级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。
承包工程范围
一级企业:可承担各类型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。
二级企业:可承担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的下列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:
(1)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;
(2)火灾危险性丙类以下的厂房、仓库、储罐、堆场。
注:民用建筑的分类,厂房、仓库、储罐、堆场火灾危险性的划分,依据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GB50016-2014)确定。
本公司主要经营范围:
1、各类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(新办、增项、升级、转让、分立合并)
2、专业承包施工资质 、施工劳务资质(新办、增项、升级、转让、分立合并)
3、设计资质、监理资质、勘察资质(新办、增项、转让、分立合并)
4、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许(新办、延期)
5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A、B、C证新办以及延期
6、建筑施工特种工作业操作证新办
7、七大员证新办
8、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服务(新办、升级、延期)
9、3A诚信认证、ISO体系认证
本公司服务专业从事湖北地区各类建筑资质的新办、增项、升级。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新办,延期等服务;同时转让服务提供各个类型、各个级别的建筑企业资质服务。
用心服务好每一位客户,期待为您解答疑惑。咨询热线:15671620996